《非开挖技术》杂志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非开挖技术》是由理事长单位指导,副理事长单位和理事单位大力支持,《非开挖技术》杂志社主办,承办单位负责经营管理的非开挖行业杂志(双月刊)。
第二条 《非开挖技术》的办刊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播党和国家有关非开挖工程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使 命驱动、传播技术、推动创新、推广应用”的理念,及时反映国内外非开挖技术和行业的发展动态,促进我国非开挖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第三条 《非开挖技术》的办刊方针:坚持刊物的实用性和普及性,及时报道国内外非开挖行业的新装备、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成果,着力搭建非开挖行业设备制造商、材料经销商和工程承包商、研究院所、高等院校、业主或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把本刊办成深受广大非开挖行业的研发、设计、制造、应用、管理、教学和商务等人士欢迎的精品刊物。
第二章 编委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 《非开挖技术》杂志编委会人选由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和承办单位的代表构成,编委会包括顾问、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编委会为正确把握《非开挖技术》办刊宗旨和方针提供有力保障。
第五条 编委会设理事长单位不超过3家(任编委会主任),副理事长单位不超过10家(任编委会副主任)和理事单位不超过50家(任编委会委员),每届编委会任期5年。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单位的入选依据其在行业中的重要性或影响力等进行综合评估推荐。
第六条 《非开挖技术》编辑部是《非开挖技术》杂志社的办事机构,也是编委会常设机构,主编负责编辑部日常工作。主编和副主编人选由编委会主任推荐并需得到编委会一半以上认可;其他人选由主编和承办单位协商确定。
第七条 编委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编辑部汇报本年度经费使用和工作总结以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安排,讨论提升《非开挖技术》杂志办刊质量的措施等。
第三章 编委会职责
第八条 编委会负责把握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订、修改和落实办刊宗旨和方针;审议和决定本刊有关重大事宜和年度工作重点任务等。
第九条 编委会指导和监督编辑部的工作,确定报导重点、编辑选题计划和投入规划等,协助编辑部做好组稿、约稿、审稿和宣传等工作。
第十条 编委会广泛收集读者反映情况,总结办刊经验,及时为编辑部提出改进和提高期刊工作的各种指导意见与措施。
第四章 理事单位和编委权利
第十一条 编委会理事单位可推荐1名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企业领导担任《非开挖技术》杂志编委会的编委,在《非开挖技术》杂志版权页列出理事单位名称及其编委姓名,理事单位可随时申请调整其编委人选。
第十二条 《非开挖技术》杂志社为编委会的理事单位和编委颁发证书。
第十三条 编辑部每期为行业协会理事长单位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员)各赠送1本期刊;为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单位赠送4本期刊;为理事单位赠送2本期刊。
第十四条 应理事单位的要求, 编辑部可在《非开挖技术》上免费为理事单位发布有关非开挖工程、产品和科研成果或重大活动的新闻稿或专稿;如半数以上的编委认为有必要就非开挖行业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编辑部可安排专题论坛。
第十五条 编辑部可为理事单位进行人物专访或企业专访等新闻策划,专访内容可免费刊登在《非开挖技术》杂志社公众平台媒体上。
第五章 理事单位和编委义务
第十六条 为保证编委会相关活动顺利开展,理事单位每届(5年)需缴纳一定的费用,行业协会或事业单位可减免。
第十七条 为使《非开挖技术》编委会和期刊充分体现编委会理事单位的要求和意愿,理事单位应及时备好提案参加编委会组织召开的会议。
第十八条 理事单位和编委应关心和支持本刊的建设和发展,积极撰写或组织稿件,每个编委每年度应组织一篇或以上的论文或稿件。
第十九条 编委应积极支持编辑部的工作,能够及时完成编辑部委托的送审稿件审阅或编辑工作。
第二十条 编委应积极主动参加编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不得连续两年不参加编委会年度工作会议。
第六章 承办单位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承办单位需为编辑部正常运行(期刊征稿、编稿、审稿和发行等)提供优良的办公条件、后勤和财务保障服务等。
第二十一条 承办单位在保证以不低于 总收入25%的资金保障编辑部的编人员劳务费、翻译费、专家审稿费和相关投入的前提下,可通过广告和理事单位赞助等获得适当比例的利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应由多个理事单位或编委联合提案向编辑部提出。修改或补充后的章程需经编委会审议,并经无记名投票过半数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于《非开挖技术》杂志社。
《非开挖技术》杂志社
2019年1月5日